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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4-04-30 11:45      来源: 垣曲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4月29日,垣曲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小虎,副主任贺志荣、王秀敏、林全虎参加,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祥年,县政协副主席赵王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荆宝柱,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勇等列席会议。王秀敏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审议发言,并对上述两个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任命刘永平为县司法局局长;王双红为县水利局局长;任命李小娅、孙雅贞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任命司宁琳等19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王小虎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王小虎在讲话中指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回应人民群众环境资源司法新期待的一项重要工作。下一步工作中,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树立环境资源保护意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要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环境资源保护相关决策部署,加强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公正司法水平;要积极探索创新,认真梳理总结在环境资源审判方面的实践和做法,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要主动接受监督,把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作为推动法院充分发挥司法保障职能的重要途径,作为加强政治建设、践行群众路线、落实初心使命的具体行动和有效举措;要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协调联动和诉源治理,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王小虎要求,要加大民事检察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开展集中法治宣传,引导群众将法治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合力打造法治监督“双引擎”,把民事检察工作融入代表联络站,形成有机融合,充分发挥检察监督与人大监督的优势,营造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要自觉树立精准监督的理念,依法加强对民事诉讼活动全过程的监督,精准把握司法力度和温度,着力监督纠正审判和执行活动中不当的司法行为;要坚持为人民司法的理念,用心办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让人民群众真正体验到检察为民的实惠、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