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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要闻动态>常务会议

垣曲县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4-09-02 09:51      来源: 垣曲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8月30日,县委副书记、县长马巍主持召开县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十八河尾矿库闭库有关事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赋权事项的通知》《垣曲县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

  会议指出,动态调整乡镇政府行政执法赋权事项,是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效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的现实需要。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目录,厘清执法边界和责任关系,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机制,确保动态调整事项落实到位;要严格履行动态调整程序,做好调整后职权的交接、承办工作;要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切实提升业务素养和执法效能,为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入新的动能。

  会议强调,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是践行“两山”理论的具体实践,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福祉、推动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出台《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是加强全县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全过程、全链条管理的制度保障。要抓好《管理办法》的执行落实,严格把控项目设计、评审、施工、监理、管护等环节,对项目资金使用、进度、效果等进行监督管理,打造“阳光工程”;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举措,推动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按时开工、竣工验收、全面见效;要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加大对矿山领域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协调解决生态修复治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管理办法》执行落实到位、发挥应有作用。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